日前,《漯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指導服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出臺,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政策。
《細則》適用對象為在漯A、B、C、D、E類人才和“百優計劃”人才;我市全職新引進的F類中的食品等主導產業急需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醫療和教育等領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領軍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企業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才(本碩均為“雙一流”高校)。
《細則》規定,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可享受以下待遇:1.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政策允許范圍內可按其意愿選擇幼兒園和中小學就讀(包括轉學)。2.高中教育階段。各類人才子女入讀高中的,應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細則》提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按以下程序辦理:1.高層次人才每年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入學(轉學)申請及相關材料。具體包括: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申請;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明材料;戶籍證明;居住證明;聘用合同表等材料;接收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2.市教育局報市委人才辦核準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發至申請入讀學校的教育局負責安排就讀學校。
《細則》規定,市、縣(區)教育局和直屬分局應根據招生工作安排,每年5月的后10個工作日集中受理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轉學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啟動學籍轉接手續。漯 組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