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高音喇叭 何時不再擾民
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嘶力竭的唱腔……廣場上健身和娛樂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產生的噪音影響市民工作和生活,成了熱點問題。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一問題在市區多個廣場存在,亟待解決。
廣場高音喇叭噪音擾民
在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廣場,記者連續多日觀察發現,無論是跳廣場舞還是唱戲、唱歌的市民,使用高音喇叭產生的噪音不僅影響周邊居民的休息,還對周邊單位的辦公環境造成干擾。
3月24日下午2點多,在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廣場西南側,一群戲曲愛好者在樂隊的伴奏下輪番演唱,很遠就能聽到他們使用的高音喇叭傳出的鑼鼓聲。
“中午聽唱戲,早上和晚上聽聒噪的音樂,想安靜一會兒都是奢望。”在未來花園小區居住的王女士告訴記者,“我們小區的居民多次舉報,但沒啥效果。”
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廣場東側一家單位的工作人員說:“工作時頻繁被噪音干擾,思路常被打斷,一些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難以順利完成。”
同樣,市區雙匯廣場,戲曲愛好者唱戲產生的噪音也讓附近居民叫苦不迭。這里的“戲班子”有五六個,有的“戲班子”還使用擴音器,演唱時聲音特別大。
家住紅日文景苑小區的居民反映,孩子們放學后在家做作業時,廣場上的噪音讓他們無法集中精力,學習效率大打折扣。
記者調查發現,市區黃河廣場、煙廠花園也有類似情況。
廣場上使用高音喇叭很普遍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于使用高音喇叭,健身者和娛樂者往往持有不同看法。
只要天氣條件允許,在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廣場東側,健身者從早上6點多就開始跳操。一名組織者說:“我們也不想擾民,已經把音量調得盡可能低了。如果音量再小,后面的人就聽不清音樂了。”
一位經常跳操的市民說:“音樂聲大一點,跳舞更帶勁。”
“聲音大能出效果啊!”對于唱戲娛樂時使用高音喇叭,大多數戲曲愛好者認為能營造氛圍,使大家的興致更高。
無論是健身愛好者,還是戲曲愛好者,其實普遍缺乏自律意識,認為“音量調低會失去氛圍”。也有市民坦言,在公共場所健身、娛樂是一種正當需求,若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圍,活動時間避開休息時段,居民和娛樂者可達成平衡。
廣場管理方遭遇治理難題
那么,對廣場上的高音喇叭噪音,管理方為什么不采取措施治理呢?
“我們平時會加大對廣場的巡邏力度,對違規使用高音喇叭的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但管理人員剛走,他們就恢復原態了。”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的一名保安告訴記者,“因為噪音問題,管理人員還與使用高音喇叭的市民發生過爭執,最后不了了之。”
源匯區城市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管理雙匯廣場。該中心管理人員表示,他們也經常接到市民投訴噪音問題,但管理人員沒有執法權,只能勸阻,不能強行制止,更不能處罰。
調查期間,記者曾撥打110向警方投訴市科教文化藝術中心廣場的噪音擾民問題。民警隨即到現場提醒跳廣場舞的市民降低喇叭音量,并向記者反饋處理情況。民警表示,只要有投訴,警方就會到場處理,但不能長時間守在這里。
目前,針對廣場噪音污染管理問題,公安、生態環境、城管等多部門職責交叉,呈現“九龍治水”卻成效不足的尷尬局面。我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但在實際管理中,法規的執行常因“法不責眾”而遭遇阻力。
治理噪音污染
還廣場一片寧靜
如何有效治理廣場高音喇叭噪音,還市民一個寧靜的工作、生活和學習環境呢?調查采訪中,廣場管理方、相關執法管理部門和廣大市民紛紛為解決廣場高音喇叭噪音問題出謀劃策。
大家認為,廣場管理方應當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增強健身者和娛樂者的環保和公德意識,引導他們自覺控制喇叭音量,做到不干擾他人。
廣場管理方應當制定更加細化的廣場活動管理規定,明確不同時間段允許的音量范圍,并嚴格執行;設立集中的廣場活動區域,將噪音源相對集中,遠離居民區和辦公區。
管理部門應加大巡邏力度,對使用高音喇叭產生噪音且屢教不改者,有執法權的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其進行處罰,比如行政警告、罰款等。同時,還要建立完善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此外,還可以借鑒大城市治理廣場噪音的成功經驗,如推廣定向音響技術,將聲音控制在特定區域內,減少外溢;利用智能監測設備實時監控,音量超標自動提醒。
責編:翟柯 審核:王輝 終審:盧子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