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俊霞)6月22日,我市下發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市全面排查燃氣安全存在問題,排查整治實行日調度,筑牢燃氣安全防線。
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充分發揮“縣區、街道、社區”燃氣安全排查三級聯動機制的作用。市燃氣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各單位工作職責立即開展全面排查,緊盯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商住混合體、農貿市場、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職工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排查整治燃氣報警裝置安裝不到位,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使用不合格“瓶、灶、管、閥”等安全隱患。
嚴格落實燃氣經營企業主體責任。燃氣經營企業要立即對人員密集供氣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老舊管道帶病運行,管道占壓,違規交叉穿越市政管線、密閉空間、河道,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問題隱患。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完成管道占壓、灰口鑄鐵管網改造、安全間距不夠等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動態清零。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重點排查違法運輸、摻混二甲醚、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儲存等行為。
聯合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停工(業)或關閉取締;對檢查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置,依法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及扣押、吊銷證照等執法措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