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防日”的由來
1972年3月1日是國際民防組織作為跨政府組織誕生的日子。根據在日內瓦舉行的第九屆會員大會決議,國際民防組織(ICDO)指定每年的3月1日為“國際民防日”。設立“國際民防日”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公眾對國際民防組織任務的認識,即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
民防是民事防護的簡稱,是指政府動員和組織群眾采取防空襲、抗災救災措施,實施救援行動,防范與減輕災害危害的活動。
民防任務是指旨在保護平民不受危害,和幫助平民克服敵對行動或災害的直接影響,并提供平民生存所需的下列人道主義的任務:
(一)發出警報;
(二)疏散;
(三)避難所的管理;
(四)燈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
(六)醫療服務,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七)救火;
(八)危險地區的查明和標明;
(九)清除污染和類似保護措施;
(十)提供緊急的住宿和用品;
(十一)在災區內恢復和維持秩序的緊急支助;
(十二)緊急修復不可缺少的公用事業;
(十三)緊急處理死者;
(十四)協助保護生存所必需的物體;
(十五)為執行上述任務、包括但不限于計劃和組織的補充活動。
民防小常識
災害警報:災害警報是在即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事故災害時,利用防空警報系統,向某個區域的民眾鳴放的災害警報音響信號,告知民眾及時采取防護措施,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災害警報信號可以利用人民防空戶外音響警報器鳴放,也可以通過其他手段如廣播、電視等鳴放,主要是電動音響警報器。
防空警報:防空警報就是報知敵方空襲的信號。防空警報分為預先警報、空襲警報和解除警報。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長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長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
聽到空襲警報時,應就近進入人防工程隱蔽,如情況緊急無法進入人防工程時,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隱蔽。
在室內:可在鋼筋混凝土樓房的底層、走廊或底層樓梯下或在跨度較小的衛生間、廚房等處藏身。以上條件不具備時,也可在靠墻角的桌下、床下臥倒,要避開門窗和易燃易爆物。
在公共場所:
商店、影劇院、車站、碼頭的人員要利用地形分散隱蔽,不要驚慌、亂跑。可就近進入地下室、地鐵車站或鋼筋混凝土建筑底層等處隱蔽,不要在高壓線、油庫等危險處停留。
在空曠地:
可就近選擇低洼地、路邊溝、土堆旁、大樹下疏散隱蔽,迅速臥倒。
漯河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責編:翟柯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