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5日,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鄭某公司)、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雙匯公司),分別給漯河中院執行局送來錦旗表達感謝。一場二十余輪的執行調解拉鋸戰,畫上句號。
雙匯公司作為行業龍頭,而鄭某公司是小公司,他們是怎么產生了糾葛?為何需要調解20余輪?最后調解情況如何?
"李鬼":致歉"李逵"
“雙匯公司作為大企業,展現了非凡氣度,作出最大讓步,鄭某公司作為小公司,積極承認錯誤,主動銷毀生產仿冒產品的設備和包材,雙方均展示出維護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誠意。這和漯河執行法官善意執行、文明司法的理念和實踐息息相關。”全程跟蹤見證執行的監督員王艷東如是說。
“今后我們將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絕不再使用侵犯雙匯商標品牌的包裝裝潢,給消費者造成錯覺。”被執行人鄭某公司法人代表高作宋表示心悅誠服,“多虧法官有這么大的耐心,通過執行過程,我們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課。”
被判賠:120萬元
新春新氣象,執行在路上。事情還得從兩周前說起。大年初九,本是與家人歡暢良辰美景的時候,漯河中院執行局、法警隊與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干警組成執行團隊,奮戰在執行第一線,奔赴160多公里外的新密市,開展強制執行行動。記者全程跟隨并見證執行。
2月20日上午8點,“出發!”隨著該院執行局副局長賈志剛一聲令下,執行團隊干警迅速上車,趕赴現場。
此次執行案件是侵犯商標品牌民事糾紛案件。此前,雙匯公司認為鄭某公司生產的火腿腸外包裝仿冒雙匯火腿腸外包裝,存在誤導消費者,侵犯雙匯公司商標權的違法行為,連續形成四起起訴侵權案件。漯河中院經過法庭調查核實,一審判決鄭某公司賠償雙匯公司120萬元,并停止侵權。鄭某公司不服上訴,省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執行局,手段活!
當天的執行過程中,由于被執行人法律意識淡薄,轉移了法院查封的部分資產,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執行局干警和公安干警現場查明事實,告知其嚴重后果。
鑒于被執行人情緒過激,有對抗執行行為,執行人員反復釋法析理,耐心做說服工作,幫其分析違法成本賬。當天雖未調解成功,但充分做好了安撫工作。
2月26日,在該院執行局副局長賈志剛主持調解下,鄭某公司法人代表來到漯河中院執行局,當面承認不主動不配合執行工作的錯誤,并向雙匯公司表示歉意,取得諒解。雙方從落實“六穩六保”、利于企業生存發展、利于保障員工生計的角度,達成最終和解協議,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利益,也照顧了小微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