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柜越來越多,讓人不用因為家里無人收件而苦惱,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 家里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愿送貨上門。(中新網)
對消費者來說,網購除了圖個物美價廉,還有不必出門的優點,甚至連退貨都有上門取件的服務。遺憾的是 ,快遞“光快不遞”慢慢成為普遍的現象——不僅很多快遞員心安理得地“拒送”,而且成為公司不成文的 規定,投訴也沒用了。
有人說,快遞員都很辛苦,自己取一趟也沒什么吧?的確,除了多拉快跑,快遞員還要經常面對地址不準確 、收件人不在家、小區禁入等麻煩,這些不可控的變量也會影響投遞效率,讓收入打折。然而,服務行業從 業者的省事,都是建立在消費者不省事的基礎上,憑什么讓已經交過錢的用戶埋單?
顯然,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已經單方面違反了快遞與客戶之間的契約,除非事先聲明或另有約定,否則就 是服務打折或變相漲價,侵害了消費者的應有權益。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對此已有明 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 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可見,送快遞不能省去“驗”這個環節 。即使從情理上來說,消費者購買了快遞服務,快遞員怎么也應當至少上門送貨一次,如果事先聯系后家中 無人,考慮到多次投遞的成本,放到快遞柜也是可以接受的選擇。
消費者知情同意永遠是不可動搖的原則,這與“最后一公里”配送多樣化并不矛盾,更是服務行業必須堅守 的底線。別人的理解和包容不是理所當然,利潤微薄可以選擇漲價,但如果怕漲價后丟掉市場就在消費者身 上打主意,往輕了說是短視,往重了說遲早會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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