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1月20日,我帶著孩子在交通路一商場的某品牌專柜購買護膚品。購物期間,兒子豆豆(化名)不小心把柜臺上的一瓶乳液試用裝碰掉打碎了。商家讓全額賠償。”1月21日,家住市區建設路附近的劉女士撥打本報熱線3139148稱,商家這樣做合理嗎?
記者調查:劉女士告訴記者:“周末我帶著孩子到商場買東西。當我在某品牌柜臺看護膚品時,我6歲的兒子豆豆不小心把柜臺上一瓶368元的乳液試用裝碰掉摔碎了。因為是孩子的過失,我當場就提出了賠償。但該柜臺的工作人員卻要求全額賠償。”
劉女士告訴記者:“我當時也提醒兒子別亂跑。但是,孩子比較淘氣。試用裝碰掉后,我就批評了孩子,也提出了賠償。但工作人員以該瓶乳液剛打開為由,要求我全額賠償。試用品是非賣品,已經拆封就不算新的,商家要求全額賠款,我感覺很不合理。”
“當時,小孩子到處亂跑,我們工作人員多次提醒孩子不要亂跑。劉女士的兒子碰掉的這款乳液是我們剛打開的,這個品牌有規定,損壞的物品需要照價賠償。如果消費者不賠,我們工作人員就要把這錢掏出來。”該品牌柜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協商結果:經過多次協商,該柜臺的工作人員還是要求劉女士原價賠償。無奈之下,劉女士只能按原價賠償。
隨后,記者采訪了其他品牌專柜。一些工作人員表示,試用裝是禁止售賣的,但是價錢和對應的正品是一樣的。“如果試用裝損壞影響后期使用,市民應按原價賠償,這屬于行業內的規定。不過每個品牌專柜的處理方法不同,有的品牌會讓消費者折后賠償。”
河南瀾業律師事務所李凱律師表示,對于劉女士的情況,應該雙方協商。劉女士的孩子碰掉柜臺上的試用裝,導致瓶子碎了無法正常使用。那么,劉女士是孩子的監護人,需要承擔責任。“對于賠償,需要雙方協商。但是,全額賠償有些不妥。畢竟是試用裝,并且已經打開使用過。所以,商家應該在商品原價的基礎上折價,再讓消費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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