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規劃科學性、前瞻性,解決城市建設中存在的難題,經過認真研究,多層次全方位論證,我市制定發布了《漯河市城鄉規劃條例》,并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呈現出了八大特點。
據悉,這是我市人大獲得地方立法權后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規,《條例》分為總則、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六十四條。呈現了八大特點:強化了城鄉規劃的“剛性約束”、嚴格了“陽光規劃”新要求、明確了城鄉規劃許可時效、體現了城鄉規劃的漯河特色、深化了“放管服”改革、落實了規權為民的理念、加大了違法建設和違規行為處置力度、構建了全方位監督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在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治理“城市病”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城市品位和人居環境得到了很大提升。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出現的城鄉規劃隨意改變、不按規劃建設、違法建設時有發生、事權劃分不明確、規劃管理權責不清、推諉扯皮等新矛盾新問題,亟需以法治的方式加以解決。
即將實施的《漯河市城鄉規劃條例》實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突出地方特色的要求。根據我市實際,精準設置制度規范,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和部門的職責,規范了規劃編制和許可事項的審查流程、申請建設事項的程序條件,細化了對違法行為的督促糾正和處罰措施,回應了一些工作機制和重點難點問題,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