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生存、發展和安全面臨困境的農村留守兒童的幫扶,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今年,我市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 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活動主要包括落實法定監護責任、落實強制報告責任、落實控輟保學責任、落實戶口登記責任、落實兜底保障責任五項內容。
村(居)民委員會將按照“邊排查、邊發現、邊報告”的原則,把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或無人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等重點對象的有關情況向公安機關報告。對無人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公安機關將會同村(居)民委員會聯系這些留守兒童的父母,責令他們立即返回或委托他人監護,督促他們依法履行監護責任;對正處于事實無人監護狀態且暫時聯系不上父母的農村留守兒童,公安機關將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
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在接收公安機關護送來的農村留守兒童后,將按照最有利于兒童利益的原則,采取機構內養育、愛心家庭寄養等方式,為他們提供臨時照料服務,統籌協調他們的生活、學習等事宜,并根據實際需求,為他們提供課業輔導、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農村留守兒童,民政及其他相關部門將把其納入保障范圍;對于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兒童,將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于已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重病、重殘貧困農村留守兒童,將實行大病保險傾斜性支付政策;對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兒童、重度殘疾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給予補貼;對于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給予金額資助。
同時,對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不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及時受理并出警處置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據悉,通過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 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我市計劃到今年年底將所有農村留守兒童納入有效監護范圍,杜絕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現象。
責任編輯: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