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制度落實。落實去向牌制度,所有干部職工下村、開會外出需標注去向,因事、因病請假2天以內由委辦主任審批,3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并到黨政辦備案,進一步規范請銷假程序。
二是抓日常督導。由街道紀委和黨政辦聯合,不定期督導干部職工到崗到位、工作推進情況,對無故脫崗的視為曠工,對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如實記錄,作為年終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是抓問責提效。由街道紀委牽頭,對經常遲到、早退、曠工的干部職工進行誡勉談話,嚴防簽到不在崗、在崗不到位、工作不盡力等現象的發生,切實提高機關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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