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我市正式被列入第四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日前,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聯合發文《關于調整漯河市城市公立醫院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標志著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正式啟動,全市患者因此廣泛受益。
這次列入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醫療單位有12家,分別是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醫專三附院8家市直醫院,郾城區人民醫院、郾城區中醫院、召陵區人民醫院、源匯區人民醫院4家區級醫院。其他醫院未經批準不得執行。
記者從市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藥品零差率銷售是指藥品進價多少,就賣什么價格,中間醫院不再加收15%的藥品加成。這次列入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12家醫院銷售的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將按實際進價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
此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在取消藥品加成的同時,降低磁共振、CT等大型醫療設備檢查費用,合理提升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收費價格,包括床位費、護理費、治療費等。
同時,此次上調護理費等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由于提高的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患者的就醫費用不但不會增加,還會有所下降。
調整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
1.護理費: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護理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7元;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醫專三附院護理費在現行收費標準上上調6元;郾城區人民醫院、郾城區中醫院、召陵區人民醫院、源匯區人民醫院護理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5元。
2.住院診查費: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診查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7元;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醫專三附院診查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6元;郾城區人民醫院、郾城區中醫院、召陵區中醫院、召陵區人民醫院、源匯區人民醫院診查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5元。
3.治療費:市第一人民醫院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20%,其他試點單位上調10%。血透和腹透兩個項目不予調整。
4.手術費:市第一人民醫院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25%,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醫專三附院手術項目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18%;郾城區人民醫院、郾城區中醫院、召陵區人民醫院、源匯區人民醫院手術項目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上調15%。
5.住院床位費(每床每日):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套間100元、單間60元、雙人間42元、三人間32元;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醫專三附院套間80元、單間50元、雙人間36元、三人間26元;郾城區人民醫院、郾城區中醫院、召陵區人民醫院、源匯區人民醫院套間60元、單間40元、雙人間30元、三人間18元。四人間以上均為12元。
6.大型醫療設備收費標準下調6%,分別為磁共振項目35項,CT項目8項,PET-CT項目9項。(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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