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辦理一件合同糾紛案件,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進行商議調解后,最終該案件順利達成和解。
梁某訴劉某某合同糾紛一案,郾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劉某某償還梁某20萬元。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被告人劉某某未履行還款義務,梁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向劉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告知書等材料,并將被執行人傳喚至法院,劉某某來到法院后,稱自己每月僅三千元打工收入,沒辦法履行。隨后,執行法官耐心向劉某某講解法律知識,如不履行,將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對以后生活出行產生影響。經法官釋法,劉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表明表明先履行一部分,剩下分期履行,雙方達成和解,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