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踝關節骨折的患者入院時,漯河市骨科醫院(漯河醫專二附院)足踝外科的醫生護士都會特意囑咐,“從現在開始,腳要抬高,不能再下地了”,聽到這話,大部分患者都會說:“不讓下地,那多不方便……”
為什么醫生護士要這樣交待病人,骨折后真的不能過早下地活動嗎?今天,漯河市骨科醫院足踝外科護士長張燕燕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骨折愈合過程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 血腫機化期:又稱纖維愈合期,為骨受傷后的最早階段,大約持續1-2周的時間;第二階段 骨痂形成期:骨折已經達到臨床愈合階段,可觀察到部分骨痂形成,此時腫脹已經消退,局部疼痛減輕,骨折處有了纖維連接,這個時候一般需要至少4周以上的時間形成骨性骨痂;第三階段 骨痂塑形期:此時骨折已經基本愈合,是康復治療的關鍵時期,需要加強患肢關節的主動活動,消除關節僵硬的癥狀。
患者如果過早下地走路,骨折處于愈合的第一階段,這個時候是纖維骨痂形成期,有一定強度的骨性骨痂還沒有形成,骨折部位的強度差,容易導致骨折斷端變形;嚴重的甚至導致骨折的纖維連接斷開,骨折出現嚴重的錯位,后果不堪設想。
針對這幾類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骨折早期,需要嚴格的適度休息,給骨折提供一個恢復的環境;
第二骨折康復期,雖然這個時候骨折有了一定程度的修復,但是還不足以承受身體重量的負荷,在這個時期也是不能下地活動的;
第三骨折固定術后,比如石膏外固定或者骨折術后鋼板內固定等;這種情況下雖然骨折部位比較牢靠了,但是還不足以承受我們身體的重量,而且如果貿然下地活動會導致固定失敗,從而加重損傷。
所以,為了術后更好的恢復,在進行足踝關節康復治療期間不能過早下地負重和行走,需要治療三個月以后才能逐漸下地負重進行踝關節的功能康復鍛煉,切不可操之過急,造成不必要的損傷,一定要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進行正確的功能鍛煉。(張燕燕)
科 普 專 家 簡 介
張燕燕
漯河市骨科醫院(漯河醫專二附院)足踝外科護士長。畢業于新鄉醫學院,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從事臨床護理及教學工作二十多年,曾獲得漯河市科技成果一等獎二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二項,漯河市第十四屆青年科技獎 、中國研究型醫院學會護理分會第二屆臨床護理研究課題立項及創新發明三等獎一項,發表國家級、省級論文數篇。
責編:瘦馬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